据安徽省发改委网3月17日消息,安徽近日,改委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调整全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的最新准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3〕90号)。
通知明确,通知根据我省道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调整道路以2006年5月24日我省0#柴油最高零售价每吨5416元、全省90#汽油每吨6158元为基数,客运当油价累计上涨或下降500元/吨及其整数倍时,燃油道路客运班车价格相应增加或降低0.006元/人公里燃油附加费。附加费标截至2023年2月底,安徽我省0#国Ⅵ车用柴油、改委89#国ⅥA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分别为每吨8680元、最新准9715元,通知比2006年5月24日最高零售价格分别上涨3264元和3557元,调整道路汽柴油价格平均上涨3410.5元。全省按照联动机制,自今年4月1日起,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由现行每公里0.06元/人调整为0.036元/人。
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相关线路道路客运票价核定工作,并督促道路客运经营企业严格执行道路客运价格政策,做好明码标价等工作。
原标题:安徽省发改委最新通知!调整全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