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2月27日,押余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公安局发布公告,日起具体内容如下:
该局在侦办一起网络犯罪案件过程中,领被从涉案人员李某某、骗受卢某某二人分别持有的害人支付宝账户扣押人民币共计1500余万元,系原主不明财产。押余现请涉案资金所有人(含将被骗资金转入上述涉案支付宝账户的日起被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原始转账凭证、本人身份证等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与办案民警联系或到荣县公安局办理认领款项事宜。领被
据悉,骗受本公告期限届满后仍无人认领的害人,荣县公安局将依法对上述款项及孳息按无主财物处理,押余登记后上缴国库。日起公告期限:即日起至2023年8月26日。领被
骗受来源:央视网
骗受原标题:四川荣县警方侦办案件扣押1500余万元人民币 现可办理认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