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新京报记者今日(1月24日)独家获悉,那英知名演员、不喜导演董成鹏(艺名大鹏)日前被被告人邓某敲诈勒索8万余元,欢张获缓因大鹏报警,伟大万余未遂对方犯罪未遂。鹏遭经北京顺义法院审理,敲诈邓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勒索缓刑两年,元被并处罚金四千元。告人
据介绍,犯罪邓某1985年出生。那英根据公诉机关指控,不喜2017年,欢张获缓邓某发现艺人大鹏位于北京顺义的伟大万余未遂一处房屋存在违法建设情况。2018年4月至6月13日间,鹏遭邓某多次以在微博发布大鹏违建信息为威胁,索要人民币8.3万元。大鹏一方同意,并于2018年6月13日向邓某提供银行账号先行汇款2万。后被害人一方报警,汇款款项未进入对方账户便被冻结。后邓某被警方控制,两万元返回被害人账户。
公诉机关认为邓某具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犯罪未遂的处罚情节。建议量刑为一年半至两年。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惩处。鉴于其系犯罪未遂,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罚认罪,故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京报记者 刘洋